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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表彰云南省畜牧兽医学会先进工作者、优秀联络员等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1年10月08日 作者: 来源: 阅读:122
云南省畜牧兽医学会
 
云牧医学字[2011]06号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关于表彰云南省畜牧兽医学会先进工作者
和学会优秀联络员等的通知
 
各有关单位、团体会员单位、会员:
 
     畜牧业是云南农业的重要产业、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、农村经济的亮点和增长点。在探索云南现代畜牧业科技支撑的道路上,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专家、学者。为彰显行业学术风采,激励同仁奋进,云南省畜牧兽医学会决定在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年会期间对“学会先进工作者、学会优秀联络员”进行评选表彰,同时对在云南畜牧兽医战线上工作30年以上的学会会员颁发证书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在云南畜牧兽医战线工作30年以上的学会会员认定
1、热爱祖国,模范遵纪守法,具有奉献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精神;坚持科学发展观,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、热爱畜牧兽医事业,具有高尚的学术学风和职业道德。
2、凡在云南畜牧兽医战线上工作30年及以上的学会会员均可申报,学会核实认可。
(二)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
1、热爱祖国,模范遵纪守法,具有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精神;坚持科学发展观,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、热爱畜牧兽医事业,具有高尚的学术学风和职业道德,兢兢业业、勤奋努力、不计得失、扎实奉献。
 2、凡在云南畜牧兽医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、教学、生产、推广、管理单位的学会会员均可参加评选。
(三)优秀联络员评选对象
1、热爱祖国,模范遵纪守法,具有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精神;坚持科学发展观,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、热爱学会工作,兢兢业业、不计得失、扎实奉献。
2、为学会的日常工作做出贡献,并积极组织本地会员参加学会活动、按期收取本地会员会费、发放学会期刊及简迅、及时反映会员要求的联络员均可参加评选。
 二、申报相关要求
1、申报表填报
愿意参加评选的会员请认真填写“评选推荐表”。推荐表详见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(也可从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网站www.asvi.cn下载中心下载)。
2、申报表报送
 “评选推荐表”纸质材料于2011年10月30日前报送到云南省畜牧兽医学会秘书处。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学会邮箱。
3、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昆明金殿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
邮    编:650224
联系人:李卫娟   洪琼花
联系电话:0871-5013586       15987159576
邮    箱:ynxmsyxh6@126.com
 
                 云南省畜牧兽医学会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